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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需要扣个税吗?

大律师网 2024-02-05    人已阅读
导读:个人所得税是一种由个人就其个人所得支付的税收。它是由各个国家或地区按照法律对个人所得进行课税。那么非全日制用工需要扣个税吗?大律师法务整理了相关资料,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法务带您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非全日制用工需要扣个税吗?

  非全日制员工与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而非劳务关系,其受《劳动合同法》管理,所得报酬为工资薪金而非劳务报酬,和全日制用工的个人所得税标准是一样的,起征点是500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可以税前扣除,比如扣除相关的劳动双方约定的费用后,再扣除个人所得税。因此,非全日制用工需要扣个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非全日制用工需要扣个税吗?

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是什么?

  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用工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工作时间:非全日制用工通常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而全日制用工则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标准工时的工时制度。

  2、合同形式:非全日制用工的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而全日制用工则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3、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而全日制用工,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3个月以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其他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试用期。

  4、合同终止: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且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而全日制用工则要按照法定程序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且可能涉及经济补偿。

  5、工资结算周期: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15日。而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周期可能与此不同。

  6、社会保险: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而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则可能由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7、个税问题:非全日制用工的个税标准和全日制用工相同,如果达到了缴税的额度,由用工单位代扣代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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