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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吗?

大律师网 2024-02-13    人已阅读
导读:未注册商标在一定条件下也受到法律保护。虽然注册商标享有更全面的法律保障,但未经注册的商标并非完全无法获得法律救济,尤其是当其通过使用已经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时。

未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吗?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是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基础,注册商标才能在全国范围内受法律严格保护。《商标法》同时也规定了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条款,特别是对有一定影响力的未注册商标给予了一定程度的保护。具体体现在:

1. 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他人将与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标使用,若该未注册商标通过使用已具有一定影响,那么在先使用者有权禁止他人继续使用,以防止混淆、误导公众。

2. 若他人恶意抢注未注册商标,原使用人可以在该商标被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宣告无效。

3. 另外,对于驰名商标,即使未注册,仍可依据《商标法》相关规定得到跨类别的特殊保护,禁止他人在不相同或不相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复制、摹仿或者翻译驰名商标进行使用,误导公众,致使驰名商标所有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未注册商标权益受损能否起诉?

未注册商标虽然不受《商标法》赋予的专用权保护,但并不意味着其权益绝对无法获得法律救济。如果未注册商标在实际使用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并且因他人侵权行为导致混淆、误导公众或损害了其在先使用权,那么该未注册商标的使用者仍有可能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寻求法律保护。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对于有一定影响力的未注册商标,其权利人可以基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主张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将与他人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这也为未注册商标提供了间接保护。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未注册商标权益受损时,虽不能直接援引《商标法》起诉,但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规定提起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过,为了最大程度地保障商标权益,建议商标使用者尽早进行商标注册,获取法律赋予的专有使用权。

尽管我国法律对商标的保护以注册为原则,但并不意味着未注册商标不受任何保护。未注册商标在特定情况下,尤其是通过使用具有一定的市场认知度和影响力后,可以获得相应的法律保护。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应注重商标的实际使用和积累商誉,同时也要积极进行商标注册,以获取更全面和稳固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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