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程序中对无罪辩护未被采纳如何处理?
一审法院未采纳无罪辩护并不意味着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救济。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十日内,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对于无罪辩护未被采纳的情况,律师或者被告人可以围绕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等方面准备上诉状,详述无罪理由并提供新的证据或线索,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改判无罪或者发回重审。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
2.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一审无罪辩护失败后能否上诉?
刑事诉讼程序中,一审判决作出后,无论是被告人、自诉人还是公诉机关,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服,包括无罪辩护失败的情况,均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这意味着即使在一审阶段无罪辩护未能成功,被告方仍然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请求上级法院重新审理案件。
具体到无罪辩护失败的情形,律师或被告人可能基于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错误或不足而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纠正原判,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或者减轻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明确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2. 第二百二十七条进一步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一审无罪辩护失败后,完全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有权提出上诉,寻求更公正的裁决。
在上诉程序中,对无罪辩护未被采纳的处理方式主要是通过合法有效的上诉程序,向更高级别的人民法院主张权利,寻求司法公正。应当严谨审查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充分阐述无罪理由,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的最大化保障。同时,也应引导当事人理性对待诉讼结果,尊重并相信法律终将给出公正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