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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犯和结果犯区别是什么?

大律师网 2024-09-10    人已阅读
导读:行为犯是一个颇有争议的概念。随着英美法系国家制定法的增多以及国际上刑法理论的交流,行为犯这一概念才得到一些学者的关注。有的学者把那些依据危害行为而非危害结果来下定义的犯罪称为“行为犯”。那么行为犯和结果犯有何区别呢?大律师网为您解答。

行为犯和结果犯区别是什么?

  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齐备,从而构成既遂。

  以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作为犯罪既遂标志的犯罪。在行为犯的场合,行为终了即犯罪既遂;在结果犯的场合,行为终了后还需要出现法定的犯罪结果才构成既遂。

行为犯和结果犯区别是什么?

哪些罪名属于行为犯?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非法经营罪:只要实施了非法经营行为,即构成既遂。

  生产、销售伪劣药品罪:生产、销售伪劣药品的行为完成,即构成既遂。

  盗窃罪:盗窃行为实施完毕,即构成既遂,不要求盗窃到财物。

  强奸罪:强奸行为实施完毕,即构成既遂,不要求造成被害人实际伤害。

  非法拐卖儿童和妇女罪:非法拐卖行为实施完毕,即构成既遂,不要求将儿童和妇女卖出。

  煽动分裂国家罪、诬告陷害罪、伪证罪、偷越国境罪、刑讯逼供罪、报复陷害罪、非法搜查罪也属于行为犯的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以上就是关于“行为犯和结果犯区别是什么?”的详细内容,大律师法务已在上文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您有相关问题也都可以咨询大律师网,不同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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