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根据《民法典》规定,权利人在领取自己遗失的物品时是需要支付相关保管必要的费用的。
如果拾得人为保管遗失物而支付了必要的费用,如保管费、交通费等,那么失主在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支付这些费用。
此外,如果失主在遗失物品后悬赏寻找,那么拾得人在归还遗失物时有权按照悬赏承诺要求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七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如果行为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达到5000至20000元以上,拒不退还的,会构成侵占罪。一般情况下,行为人犯此罪的,会被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如果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行为可能会构成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还的行为。
如果拾得者拒不归还的物品价值达到或超过上述金额标准,失主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寻求法律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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