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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管理人如何确定?

大律师网 2024-11-05    人已阅读
导读:遗产管理人如何确定?遗嘱指定、法院指定、继承人推选、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担任。法院指定的个人或银行,负责执行法院的对一桩遗产的处理决定,直到其全部分配到所有请求者为止。当一个人死后没有遗嘱,或没有指定执行人时,或者当指定的执行人无法或不愿执行遗嘱时,遗产管理人将由法院指定。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 任何人不得侵吞或争抢。”这表明,凡存有遗产的人,都是遗产保管人,都负有妥善保管遗产的责任。 被继承人死后,虽然有继承人,但继承人不明或均不在遗产所在地或全部继承人放弃或丧失继承权,这时的遗产就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 实际情况表明,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或者遗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负责保管比较妥当。大律师网为您具体介绍。

遗产管理人如何确定?

  遗嘱指定:如果死者生前留有遗嘱,并在遗嘱中明确指定了遗产管理人,那么该人即为遗产管理人。

  法院指定: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未指定遗产管理人,或者指定的遗产管理人无法或者不愿意履行职责,那么法院可以指定遗产管理人。

  继承人推选:在没有遗嘱指定且法院未指定的情况下,继承人可以共同推选遗产管理人。如果继承人未推选,则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

  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担任:在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情况下,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遗产管理人如何确定?

遗产管理人有哪些职责?

  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遗产管理人需要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全面清理,并制作详细的遗产清单,以便后续的管理和分配。

  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遗产管理人需要定期向继承人报告遗产的管理和分配情况,确保继承人的知情权。

  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遗产管理人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如维修、保养等,以防止遗产的毁损和灭失。

  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遗产管理人需要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清偿债务和追讨债权等。

  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在遗产管理和分配过程中,遗产管理人需要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和分配。

  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除了上述职责外,遗产管理人还需要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如出售遗产、缴纳税款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条 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一百四十九条 遗产管理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获得报酬。

  以上就是关于“遗产管理人如何确定?”的详细内容,大律师网法务已在上文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您有相关问题也都可以咨询大律师网,不同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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