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黄腔辱骂他人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角度来看,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其中就包括“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开黄腔辱骂他人属于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这种行为在公共场合或者能让不特定多数人知晓的情境下发生,对被辱骂者的名誉和人格尊严造成了损害,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因此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开黄腔辱骂他人的情节严重,还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侮辱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这里“情节严重”的判断标准,通常包括辱骂行为造成的社会影响恶劣、对被害人的精神损害严重、多次实施辱骂行为等情况。当开黄腔辱骂他人的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时,行为人将面临刑事处罚。
开黄腔通常属于骚扰行为。
骚扰是指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进行频繁的侵扰或者冒犯,使他人感到不安、恐惧、厌恶或者受到心理伤害的行为。
开黄腔往往包含不适当、不尊重且具有性暗示或性挑逗意味的言语内容,这种言语会让他人产生不适感和被侵犯感。在工作场所、学校、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环境中,开黄腔会破坏正常的社交和工作秩序,影响他人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状态。即使是在私人场合,如果未经对方同意开黄腔,同样可能对他人造成心理上的困扰和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人格权的规定,自然人享有名誉权和隐私权等人格权,开黄腔这种不当言语行为可能侵犯他人的人格权,给他人带来精神损害,符合骚扰行为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