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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肇庆市野生动物养殖最新消息 肇庆退出野生动物养殖怎么赔偿?

大律师网 2020-06-16    人已阅读
导读:随着《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公布,各地都在积极开展转产、补偿等后续工作,肇庆市农、林局制定了《支持以食用为目的陆生野生动物养殖项目转型退出工作方案》总结了属地管理、应退尽退、依法补偿三个原则。大律师网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肇庆市野生动物养殖”相关内容,那么,2020肇庆市野生动物养殖最新消息 肇庆退出野生动物养殖怎么赔偿?禁野后非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怎么处罚?下面,一起阅读了解吧。

2020年肇庆市野生动物养殖最新消息

2020肇庆市野生动物养殖最新消息 肇庆退出野生动物养殖怎么赔偿?

  肇庆市农业农村局和市林业局表示,自今年3月份以来肇庆市迅速组织开展人工养殖野生动物转型退出工作,全市405家野生陆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正在有序清理退出。目前涉及的20个扶贫产业项目已全部实现转型转产、退出。

  据介绍,我市组织开展人工养殖野生动物转型退出工作,按照“登记、封存、转产”三步骤,有序推动野生动物人工养殖摸排调查、政策宣传、封控隔离、落实补偿、转型转产等各项工作。经过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林业部门的摸查统计,目前全市共有各类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887家,存栏野生动物19类(种)约1100万条(只),市场价值约3.52亿元。

  据了解,这些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涉及陆生和水生的野生动物人工养殖,主要的养殖品种有竹鼠、蛇类、鹧鸪、蛙类、鳄鱼类、龟类、鳖类、大鲵(俗称娃娃鱼)等。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新修订的《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规定,明确禁止人工养殖上市交易的有竹鼠、豪猪、蛇类、果子狸、黑豚鼠、黑水鸡、海狸鼠等7种(类)动物,我市现有上述动物养殖场共405家,存栏量356234条(只),这些种类的野生动物养殖项目要在5月31日前全部清理退出。

  为推进该项工作开展,我市此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支持以食用为目的陆生野生动物养殖项目转型退出工作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快肇庆市以食用为目的陆生野生动物养殖项目转型退出工作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对全市所有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实行封控隔离,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

肇庆退出野生动物养殖怎么赔偿?

2020肇庆市野生动物养殖最新消息 肇庆退出野生动物养殖怎么赔偿?

  肇庆市确定了属地管理、应退尽退、依法补偿三个原则。县(市、区)政府为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养殖场、养殖户退出和调整、转产;推动以食用为目的,且未纳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养殖陆生野生动物全部退出;对受影响的养殖场、养殖户依法给予一定补偿,补偿标准由市统一制定,补偿资金优先从村集体经济收入、单位帮扶资金、产业扶贫资金等渠道解决,确无法解决的,可由相关县(市、区)按程序从财政涉农资金中统筹考虑。

  补偿标准由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共同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由各县(市、区)林业部门和动物卫生防疫部门负责开展养殖野生动物的无害化处理,生态环境部门对处理过程全程监督。

禁野后非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怎么处罚?

2020肇庆市野生动物养殖最新消息 肇庆退出野生动物养殖怎么赔偿?

  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以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已经警醒我们,食用野生动物风险很大,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重大隐患。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已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全面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保护的野生动物;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

  2月25日,广东省公安厅也发布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食用野生动物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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