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网上发帖诽谤需要怎么处理的呢?网上发帖诽谤需要什么证据起诉?

大律师网 2020-11-03    人已阅读
导读:“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这句话想必大家都或多或少有听说过,但是网络也是造谣、诽谤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重灾区,网络的虚拟性足以很多人躲在背后侵犯他人的个体权利,但是随着国家推行网络实名制以来,有力打击了这些造谣、诽谤分子的嚣张气焰。大律师网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网上发帖诽谤”的相关内容,那么,网上发帖诽谤可以立案吗? 网上发帖诽谤需要怎么处理的呢?网上发帖诽谤需要什么证据起诉?下面,一起阅读了解吧。

网上发帖诽谤可以立案吗?

网上发帖诽谤需要怎么处理的呢?网上发帖诽谤需要什么证据起诉?

  网上发帖需要根据其内容判断是否构成刑事犯罪,若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一般情节较轻,尚不够刑事处罚,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而构成诽谤罪的诽谤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诽谤罪的立案一般都是被诽谤的自然人自诉立案,但如果自然人捏造和散布的内容严重损害了政府名誉或者国家利益,也可以公诉立案

  根据《刑法》第246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界定是否构成诽谤的条件有三。一是,须有捏造和散布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二是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诽谤罪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三是发帖人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即明知自己帖子里发布的内容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如果发帖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罪。

网上发帖诽谤需要怎么处理的呢?

网上发帖诽谤需要怎么处理的呢?网上发帖诽谤需要什么证据起诉?

  (1) 及时采取措施保留证据,向公安机关报警

  自己发现后可以采取截屏、录音、录屏等手段,及时将证据保存起来。然后向警察报警,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行政拘留,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同时《刑法》规定了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1) 联系所在网站,要求网站及时删除信息

  网站作为服务提供者,他人在其平台发布信息,网站应当履行审核义务。如果已经实施了侵权行为的,网站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阻止侵权行为,否则将承担连带责任。

  依据《侵权责任法》第36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三)名誉权受损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公民的名誉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任何新闻报道、书刊杂志在对真人真事进行报道、评论、传播时都不得与事实不符,而影响公民原有的社会评价。

  2.任何人都不得以侮辱、诽谤的方法,损害他人的名誉。

  3.任何人不得捏造事实.陷害他人 败坏他人名誉。

  侵犯他人名誉权的,人民法院依照 《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网上发帖诽谤需要什么证据起诉?

网上发帖诽谤需要怎么处理的呢?网上发帖诽谤需要什么证据起诉?

  需要别人如何诽谤你的证据。比如,在哪个场合说了或者做了对你污蔑的话或者事,现场有录音录像的,写的东西,现场看见或者听见的人的证明材料,对你的生活造成了什么影响或者损失的证明材料(身体受到损害的医疗证明,生活周边人对你的精神受到影响的证人证言等)。按照嫌疑人说了、做了什么,对你损害了什么的思路来收集音视频、证人证言、医疗证明等证据。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证据及其种类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阅读全文

延伸阅读

更多>>

更多推荐博文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4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