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管制适用什么对象,具体如下所述:
一、罪行性质轻、危害小。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可以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罪行性质不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
二、人身危险性较小。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而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险性非常大,管制将难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除了单独适用附加刑外,管制算是其中最轻的一种处罚。不过需要注意管制的适用对象,并不是所有的犯罪分子都是可以适用管制,《刑法》中对管制的量刑也是很轻。
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实行社区矫正的方法。管制是特有的轻刑,它具有以下特点与内容:
一是不予关押,即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不剥夺自由与执行的开放性,可以避免短期自由刑的固有弊害;使罪犯仍然留在原来的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得以保持正常的工作与生活。
二是限制犯罪人的一定自由,使管制有别于免予刑事处罚。根据刑法第39条规定,限制自由的内容包括:被判处管制的人,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但是,对犯罪人的劳动报酬不得进行限制,即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三是具有一定期限,不得对犯罪人进行无限期的管制。根据刑法第38条、第40条、第41条、第69条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上,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2日。判决以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1日折抵刑期1日。如果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四是实行社区矫正。亦即,将罪犯置于社区内,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对罪犯的行为与心理进行矫正。
管制是一种刑罚方法,是刑事犯罪后给予的刑事制裁,是会留案底的。
而案底就是指犯罪记录制度,这种犯罪记录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终身存在不能取消。
父母判过刑会对子女以后的政审有一定的影响,但是影响不大,如子女考公务员,当兵,都可能过不了政审关。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被判处管制后,对家人的影响是不太大的,但如果孩子参军、报考公务员时,可能会有一定的影响。
《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第八条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1、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著、发表、出版带有政治性错误的文章、著作的;
2、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
3、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犯罪,依法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在18周岁前有严重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4、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5、因范严重错误被开除公职、勒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6、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标志、有损国家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文身的;
7、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人员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8、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进行过活动的,参加过有害功法组织或者积极进行过活动的;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组织骨干分子的;
9、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
10、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上述非法织骨干分子的;
11、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的;
12、家庭主要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本人不能划清界限的;
13、其他不符合征集服现役政治条件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