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提起民事诉讼一般需缴纳哪些费用?民事案件如何交纳案件受理费?

大律师网 2020-12-18    人已阅读
导读:一般大家说的打官司指的是民事诉讼,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需要向法院缴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等出庭等费用和其他应当承担的费用。大律师网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民事诉讼受理费”的相关内容,那么,提起民事诉讼一般需缴纳哪些费用?民事案件如何交纳案件受理费?哪些案件可以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下面,一起阅读了解吧。

提起民事诉讼一般需缴纳哪些费用?

提起民事诉讼一般需缴纳哪些费用?民事案件如何交纳案件受理费?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一般需要缴纳以下几种费用:

  (1)案件受理费,指当事人向法院交纳的因法院受理案件所需要的费用。案件受理费包括:①第一审案件受理费;②第二审案件受理费;③再审案件中,依照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指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采取某种措施所应交纳的费用。包括:申请执行、申请保全等等费用。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公告、理算人员、在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

  (4)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民事案件如何交纳案件受理费?

提起民事诉讼一般需缴纳哪些费用?民事案件如何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二项: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案件受理费: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案件受理费:

  (1)离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费一般收费2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纠纷案件受理费一般为3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受理费,每件收取80元。比如相邻关系纠纷等。

哪些案件可以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提起民事诉讼一般需缴纳哪些费用?民事案件如何交纳案件受理费?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相关程序问题的批复》第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下列案件不收取案件受理费:

  (1)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3)对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4)行政赔偿案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1)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2)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例如:王某申请认定其父亲无民事行为能力,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不收取案件受理费。

阅读全文

延伸阅读

更多>>

更多推荐博文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4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