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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强制执行的情形有哪些?探视权强制执行的条件是怎样的?

大律师网 2020-04-02    人已阅读
导读:在现实生活当中,当一对夫妻离婚之后,孩子抚养权则是归为一方,另一方则是拥有探视权,那么探视权强制执行的情形有哪些?探视权强制执行的条件是怎样的?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探视权强制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探视权强制执行的情形有哪些?探视权强制执行的条件是怎样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探视权强制执行的条件是怎样的?

探视权强制执行的情形有哪些?探视权强制执行的条件是怎样的?

  关于怎么样行使探望权和什么时候行使探望权,是由当事人双方来进行协议决定的。如果当事人双方对协议存在争议,不能达成共同协议那就要由人民法院来判决。如果法院判决夫妻的一方要行使探望子女的义务,但是其违反法律判决而没有行使相关义务,人民法院就会依照法律进行强制执行,相关的个人和单位要辅助执行。所以法院对探望权的判定和裁决是行使探望权的一个行使根据,也可以看出在这样的规定下探望权是被授予了强制执行的效力。

  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中也有相关的规定解释,夫妻两人在离婚之后,如果有有关于探望权内容的调解书,并且是已经生效的,这样子的调解书也可以作为探望权强制执行的依据。

  根据我国现在的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夫妻两人在离婚的诉讼案件当中,所有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件都没有包含探望权内容的,其中一方想要行使探望权,就可以对探望权单独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对于这样子提起的诉讼,要依法受理。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之后,如果对探望权产生了争议或者纠纷,解决不了的情况下就要在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帮忙处理。拥有探望权的一方在法院的帮助下,可以使探望权获得强制执行的依据,如果和孩子生活的那一方违反规定拒绝帮助拥有探望权的一方来对孩子进行探望,这样的情况下就可以申请法院进行探望权的强制执行。

探视权的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探视权强制执行的情形有哪些?探视权强制执行的条件是怎样的?

  1、0到3岁的幼儿,该阶段的幼儿诸多方面受环境的影响较大,无生活自理能力,如果适用逗留性探望方式,可能会因环境经常变化而影响幼儿的身心健康,因此该年龄段适用探望性探望较为适宜。

  2、3至10周岁的子女,该阶段的儿童,对环境的变化适应能力增强。

  探望性探望和逗留性探望的方式均可适用,又因此阶段的儿童尚无辨别能力与控制能力。

  在是否探望问题上很难表达其真实意思,容易为他人的观点所左右,所以对此阶段的儿童实行何种探望方式,可不征求被探望子女的意见。

  3、10至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由于该年龄阶段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是否探望这一问题上,已具备了相当独立的思考和判断能力,因此在决定探望权问题时应征求子女的意见,探望权的行使也应在征求其子女同意的情况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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