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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工资怎么算?

大律师网 2024-11-06    人已阅读
导读:病假工资怎么算?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病假期劳动者可照常拿工资,对于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对于病假工资,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中与职工进行约定,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就可以。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21.75天和174小时,可以照此折算出员工日平均工资。对于事假工资,企业完全可以不支付。大律师网为您带来详细介绍。

病假工资怎么算?

  劳动者的病假工资=(计算基数/月计薪天数)×计算系数×病假天数。计算基数一般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来确定,月计薪天数通常为21.75天(即(365天-104天休息日)/12个月)。计算系数则根据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医疗期的长短来确定,具体标准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自行制定。

  法律依据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病假工资怎么算?

年假怎么计算天数?

  年假天数的计算通常根据员工的累计工作年限来确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新员工入职当年度年休假天数可根据当年度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具体计算公式为:(当年度剩余日历天数÷365)×全年应享受天数。离职员工年休假天数则根据当年度已过日历天数折算确定,并扣除已休天数。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三条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四条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第五条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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