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的设立及转让限制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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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3-04 17:54
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质押后,不得转让。 参考答案:《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五条 【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的设立及转让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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