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的行使需要什么要件?
人
发表于 2021-03-08 18:14
向TA提问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
2、债务人要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且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
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债务人到期能够并且应当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行使;
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到期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
5、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能超过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参考答案:《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七条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效果】
发表于 2021-03-08 21:10
向TA提问结合具体案情予以详细介绍或面询为宜。
发表于 2021-03-09 10:58
向TA提问首先债权人要享有到期的债权,其次债务人怠于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且对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怠于行使相应的权利,债权人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实现,可以向法院请求行使代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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