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自2021年1月1日起,应《中华人民共和国银监会发布新规》,第三百五十三条《第三方金融综合监督管理法》一致决定。但凡在本平台做单用户放弃完成已分配商品单量的,本平台将不负责继续为其缴纳相关税收。还请及时解除绑定银行卡,将会产生相关管理费5000元/月;收取方式:每月直接从其银行卡或名下绑定的相关支付渠道(如:支付宝、QQ支付、微信支付等)自动扣除[当月无余额可扣,会延续到下月,直到扣满元为止;连续三个月所有名下卡无资金可扣将影响个人征信信用列入黑名单],请务必重视;征信黑名单(投资创业、买房、买车均无法贷款,乘坐高铁、飞机、出国旅行均无法办理,子女无法就读重点高中及以上学校。)以上对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需要解除绑定银行卡、请在接收到信息7个工作日内联系专职人员办理,请尽快处理妥当;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请提供相关资料并满足条件及时处理。每个月底扣款会短信的形式通知你

贵州-黔南 发表于:2021-07-07 15:02

问题相似?在线咨询获取针对性解答

共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黔南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我要追问
我要追答
注册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