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业主打通小区外墙进入公共区域用栏杆围住,请问,他有没有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第几条?
人
发表于 2021-12-29 09:50
向TA提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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