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个公司销售功能性牛奶做市场方面,零售69.9一箱12个牛奶属于正常市场价,但想加入创业拉新人需要购买十箱牛奶699元获得销售代理权,后续有新人购买的奶 自身盈利其20%,如果购买42箱2980则后续盈利25%,9800买141箱牛奶盈利30%,只有自己和新人两层层级,算传销吗
人
不算,这是一个体系化的销售方案及盈利
提成方案。
大概率构成传销。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若同时满足以下三个要件即构成传销:
1、变相交纳费用获取资格:要求购买高价商品(如698元购买代理权)作为加入资格;
2、人员发展为核心: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主要盈利来源(通过拉新人购买获取20%-30%提成);
3、层级返利机制:即便仅有两层,若收益主要来自新成员购买而非终端销售,仍可能被认定为传销。
这种情况不算传销。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传销是指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依据,引诱或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的行为。虽然该案例中存在要求新人购买一定数量牛奶获得销售代理权的情况,具有“入门费”特征,也有发展新人并从其购买中获利的“团队计酬”特征,但仅有自己和新人两层层级,未达到三级及以上层级。且从描述来看,存在真实的商品销售,牛奶有正常零售价,盈利也与商品销售相关,并非单纯依靠拉人头获利,因此不符合传销的典型特征。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