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企业拖欠工人工资,十二人,标的总额六十五万。目前已完成劳动仲裁,一审二审结束,现在是法院执行终本还未结束,企业那边一直拖着不给钱,后续我该采用什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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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所述企业拖欠十二名工人工资、标的总额六十五万元,已完成劳动仲裁且一审、二审均结束,现应进入执行阶段。劳动争议案件经二审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拒不履行支付义务的,劳动者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操作要点:一是准备生效法律文书、身份证明与执行申请书,在判决确定的履行期届满后两年内申请执行;二是可申请法院查封、冻结、扣划用人单位银行账户,查封房产、车辆、机器设备等财产;三是如单位无财产可供执行,可申请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法定代表人亦可能被采取限制措施;四是发现单位转移财产或恶意注销的,可主张撤销或追究拒执责任。十二名工人可分别申请执行,也可推选代表统一推进。本回复仅作法律常识参考,不承诺具体办案结果。呼伦贝尔地区的群体欠薪执行亦可向当地法院执行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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