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想请问一下,我父亲和张总做加工石头生意,张总送货我父亲加工送出,没有签订合同,但是九个月前说好每个月至少送货三四万吨,但是直到现在才提取货物一万多吨,一再打电话要求他把货物拖走他都置之不理,导致厂里长期堆积他的货物无法正常做生意,亏损八十多万,我父亲可以向他索要赔偿吗?可以依据什么法律条文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北京-北京 发表于:2015-09-06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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