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各位律师好,有个事情想请教一下,我与现在的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说要调整,打算让我调整到公司总部去上班,薪资不变,但是工作地点有变动,办公地点在总部,我不想去,如果我坚持不去可以吗?违反劳动法吗?请律师指点一下,谢谢,地点与现在公司所在地距离很近,大概3公里,只是总部那种气氛我受不了,太压抑

上海-上海 发表于:2016-05-20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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