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对方从2011年借款两万,之后在工作期间私自挪用资金共计七万多 当时由于是工作合作关系 没有起诉对方 本人于2015年初让对方写了借据 今年5月底应连本带利归还 对方非福州市区户口 该如何起诉

福建-福州 发表于:2016-05-30 17:47

问题相似?在线咨询获取针对性解答

共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福州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我要追问
我要追答
注册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