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有问题要咨询,请指教。装修公司违约,我已起诉到法院,并庭审了一次。 我的问题是:1、被告的代理人除了有自己的个人身份证外,没有被告委托授权书,公司提供的证明也不全,这样的代理人有资格出庭吗?这样情况下开庭合法吗?2、被告对我们提出的违约相关内容不认可,我们提出司法鉴定,鉴定申请书的内容必须按照法官指定的内容来写吗?按法官的意思来写,这样会导致我要求赔偿的一部分内容不在鉴定范围之列,加大我的损失;3、鉴定申请提交到现在7个月了,负责我案子的法官竟然不将我的申请上报,这是否合法?4、法官生病不能工作了,法院不及时将我的案子移交其他法官,延误了审理,法院是不是该负责? 谢谢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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