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进厂前签了份声明。大概内容是要做满三个月才有工资发放,如不到三个月中途自离或者被辞退要扣除一个月的工资,当培训费。其余按劳动法算。 现在我现在已经上班一个月了,做不来想走,公司不给工资,说抵培训费。公司这样下套对吗?我该怎么做才能要回点工资。

广西-玉林 发表于:2016-07-29 18:11

问题相似?在线咨询获取针对性解答

玉林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玉林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我要追问
我要追答
注册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