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3月买了一套二手房约定7/15交房,到日期了房东不仅不交房还不让我们住,最后协商留个小房间给我们住,说是银行不打款就不走(之所以银行慢,过户慢,是因为期间他儿子出事耽误两个月),其实22号款就到了,一直拖到8/2号才走,期间我家人过来住,他还不让还大吵大闹,还把房间里合同约定外的东西搬走,女主人还厉害的说这个周末带人过来搬剩下的东西到时候把尾款一起给他们,一点都不讲理,我们不能说什么就让他家老人来,大家给出出注意,我要是告他们违约,是不是要赔我违约金还有财产损失?耽误这么期间的房价上涨要不要赔我?
人
发表于 2016-08-04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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