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找一位律师帮我解决一下冤假错案,我的属于历史性错判,现在想申诉可是不给我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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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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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增平
1分钟提问,最快3分钟解答
本人因为冤假错案起诉的是县级公安局,一审县级法院维持原判,二审中级法院驳回了县级法院维持原判的判决书,三审县级法院坚持维持原判,四审中级法院判定县级法院判决不当,判定县公安局处理案件存在违法行为(包括:失职渎职,受贿,修改案卷),最后一次县公安局不服判决抗诉到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终驳回了县公安局的抗诉再审申请,认定县公安局的相关处罚决定书违法并无不当。如果是这样的话,麻烦请问各位律师,接下来是不是应该直接找县公安局处理案件了?之前中级人民法院就行责令让县公安局尽快处理案件了。
摊到了冤假错案请求法律援助
有一桩冤假错案,被告伙同法官欺压原告,现起草了份案件材料,因本人文笔不好,现诚寻笔杆好的律师帮修改,写好后我们将向各方媒体报料他们的腐败。报酬私聊。
我从成安法院收了一个冤假错案到那里平反
我们家兄弟姐妹一共3个人,蒙受了很多冤假错案,但是我们没地方申冤,如今想申冤有什么法律可以帮助我们?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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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桩冤假错案,官官相护。作为当事人家属实在难平内心的愤慨,在此特向社会及法律各界人士请求帮助,我们该如何伸冤?请伸出您的援助之手给予专业宝贵的申诉意见,不甚感激。下面简单描述一下案情,详情请至如下链接中读取案件材料:http://pan.baidu.com/s/1c0QJn7U申诉人:朱远峰家属 家属联系电话:18707977601判决罪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我是江西省赣州市优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朱远峰,我公司于2012年初至2013年被赣州市赣县两级国税局稽查长达一年半时间,导致公司无法正常运营。在2013年8月3日突然被赣州市公安局经侦以本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将我刑拘,并扣留本人奔驰S300L一部,在经过刑拘36天后赣州市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于2013年9月7日由公安局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公安机关不允许本人离开赣州无法经营任何生意,本人的千万资产就这样被公权办案给拖延耗尽,其中的黑暗与辛酸实在无法言语,一直未给予结案,而后在经过公安机关侦查一年后移交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市检察院于2014年8月13日以“骗取出口退税罪”移交至赣县检察院受理,同样又由县检察院给本人办理了取保候审,期间检察院退侦二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半个月。赣县法院审理时长6个月,共长达近两年时间,赣州市赣县人民法院无视案情真实性及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不理会检察院不同意变更起诉罪名,于2015年7月27日将本人逮捕,在7月29日下达判决书,将检察院公诉的骗取出口退税罪变更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公安机关在侦查期间,不将承认自己虚开发票的工厂负责人缉拿归案,我司仅做为代理出口商,对于工厂是否虚开根本不知情,却将所有责任指向我一人,并且证据材料存在巨大问题,本人实属冤屈,于是向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经过中级法院三个多月的书面审理,原以为中级法院二审能够为我主持公道,彰显法律的公平公正,没想到却是官官相护,同样对律师提出的意见不予采纳,由赣县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8日在看守所对我宣布维持原判。详情请至如下链接中读取案件材料:http://pan.baidu.com/s/1c0QJn7U
下面简单描述一下案情,详情请至如下链接中读取案件材料:http://pan.baidu.com/s/1c0QJn7U申诉人:朱远峰家属 家属联系电话:18707977601判决罪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我是江西省赣州市优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朱远峰,我公司于2012年初至2013年被赣州市赣县两级国税局稽查长达一年半时间,导致公司无法正常运营。在2013年8月3日突然被赣州市公安局经侦以本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将我刑拘,并扣留本人奔驰S300L一部,在经过刑拘36天后赣州市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于2013年9月7日由公安局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公安机关不允许本人离开赣州无法经营任何生意,本人的千万资产就这样被公权办案给拖延耗尽,其中的黑暗与辛酸实在无法言语,一直未给予结案,而后在经过公安机关侦查一年后移交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市检察院于2014年8月13日以“骗取出口退税罪”移交至赣县检察院受理,同样又由县检察院给本人办理了取保候审,期间检察院退侦二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半个月。赣县法院审理时长6个月,共长达近两年时间,赣州市赣县人民法院无视案情真实性及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不理会检察院不同意变更起诉罪名,于2015年7月27日将本人逮捕,在7月29日下达判决书,将检察院公诉的骗取出口退税罪变更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公安机关在侦查期间,不将承认自己虚开发票的工厂负责人缉拿归案,我司仅做为代理出口商,对于工厂是否虚开根本不知情,却将所有责任指向我一人,并且证据材料存在巨大问题,本人实属冤屈,于是向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经过中级法院三个多月的书面审理,原以为中级法院二审能够为我主持公道,彰显法律的公平公正,没想到却是官官相护,同样对律师提出的意见不予采纳,由赣县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8日在看守所对我宣布维持原判。
申诉人:朱远峰家属 家属联系电话:18707977601判决罪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我是江西省赣州市优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朱远峰,我公司于2012年初至2013年被赣州市赣县两级国税局稽查长达一年半时间,导致公司无法正常运营。在2013年8月3日突然被赣州市公安局经侦以本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将我刑拘,并扣留本人奔驰S300L一部,在经过刑拘36天后赣州市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于2013年9月7日由公安局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公安机关不允许本人离开赣州无法经营任何生意,本人的千万资产就这样被公权办案给拖延耗尽,其中的黑暗与辛酸实在无法言语,一直未给予结案,而后在经过公安机关侦查一年后移交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市检察院于2014年8月13日以“骗取出口退税罪”移交至赣县检察院受理,同样又由县检察院给本人办理了取保候审,期间检察院退侦二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半个月。赣县法院审理时长6个月,共长达近两年时间,赣州市赣县人民法院无视案情真实性及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不理会检察院不同意变更起诉罪名,于2015年7月27日将本人逮捕,在7月29日下达判决书,将检察院公诉的骗取出口退税罪变更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公安机关在侦查期间,不将承认自己虚开发票的工厂负责人缉拿归案,我司仅做为代理出口商,对于工厂是否虚开根本不知情,却将所有责任指向我一人,并且证据材料存在巨大问题,本人实属冤屈,于是向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经过中级法院三个多月的书面审理,原以为中级法院二审能够为我主持公道,彰显法律的公平公正,没想到却是官官相护,同样对律师提出的意见不予采纳,由赣县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8日在看守所对我宣布维持原判。
“一打三反”冤假错案申诉需要代理律师?请问有专业的代理这类事件的律师吗?一般费用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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