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7年3月初辞职,工伤两个一次性按2015年上海职工平均5939算的,当时2016年平均没出来,4月份公布2016年的上海职工平均为6504元,增长了565元,我这个情况是按2015算还是按2016年算?我可以要求公司补足差额吗?
人
发表于 2017-05-08 09:44
向TA提问你好,不可以的,一次性医疗补助和一次性就业补助是以离职时间的标准为准的,现在不可以再要求公司和社保方面补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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