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朋友合伙创业,由于我爸腿受伤,在外面照顾了他几个月。那时候说一起注册公司,他说等我回来要时间,先注册了,自然人独资型公司法人所有的都是他和他女朋友。三万的注册资金,然后我回来了我变成了投资方,他定了一百万股,给我五万,需要五万块钱。分四年认购。如果没有认购就视为自动放弃,投资后没满四年就不做了我得不到一分钱。各项事务都有他操作,我涉及不到什么。而且这个项目本身就不需要什么资本。我的权益得不到什么体现。我问他那你给你女朋友多少股,可以现在给她,他那时候脸都红了,然后说这个不用我管,以后他们会结婚什么的,意思就是我先拿五万给他去做事
人
发表于 2018-04-26 21:32
向TA提问可以起诉要求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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