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9期

未签劳动合同赔偿

更新时间:2022-08-09  
导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虽然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事实劳动关系存在,故双方受劳动法调整。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在一个月后申请双倍的工资,主要问题是,员工如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换言之,员工需要准备哪些证据?这些问题就由小编为您一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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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于2008年5月7日到北京某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该公司未给吴某缴纳社会保险,吴某为本市农业户口,月工资为1100元。2009年11月12日,吴某被检查出患有乳腺癌,在北京某医院住院接受治疗,吴某在放疗期间及出院后依据该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及休假建议未到公司上班。双方因经济补偿问题发生争议,吴某于2010年5月11日向北京市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该仲裁委员会于9月20日作出裁决,吴某对部分裁决内容不服,于9月23日起诉至该区法院,要求公司支付自2008年6月7日至2010年7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2.6万元。

编者按:以上,就是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能获得救济的众多知识。需要注意一点,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所以,劳动者要用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时,切记不要错过时效。如果您在阅读后,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联系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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