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师网 2025-04-11
原以为2024像往常一样,在失望和希望的交叠中,无痕无波的滑过,再悄无声息地迎来充满希望的2025…..
正在阅卷,翻看手机,在我今年的总结文《辞职三年半,再清零,再起航》的末尾,看到一个熟悉的读者的留言:
刚出事就看到你的文章,一直在你的作品里寻找信念支撑到现在,难过时常想您的言语,迷茫时参考你的选择,低落时依靠你的鼓励,连梦里都有跟你相遇喜极而泣的场景。常转发你的文章跟别人探讨。说实话,若不是这些精神食粮,我早已不在人世了。
我不知道,自己的文字在无意间鼓励了一个陌生的生命。她在遥远的南方,每天读我的文字,为自己疗伤,寻找勇气和力量,探寻抗争下去的方法,自我开解,孤独战斗……
我能理解她的无助和艰难,却很难感受她的煎熬和绝望。没有哪一种苦能100%感同身受。一个家属常常说,人与人的悲喜,并不相通。
但不放弃的倔强和对世界的悲悯,让我们在网络时空里彼此鼓励,相互支持。感谢,这个世界的奇妙。
为自己的文字能在无意间帮到遥远的她而欣慰,又为她2025乃至以后的艰难,难过。希望她能多些勇气和力量,也多些幸运和快乐。
心情低沉,眼眶湿润。
当我为自己在律师行业活下来开心的时候,同一个世界的很多人,在为他们的案子常年奔波,抱着微茫的希望,坚定,执着。
他们,才是这个潦草世界的光,坚守对公平公正的渴望,他们是力量,是希望,是未来,是不屈的生命之光。
还没平复下情绪。不一会儿,就在律师群看到原某东去世的消息。
他姐姐称:原某东于2024年12月31日9点58分去世于河北保定第一中心医院重症监护室,享年 53岁,被限制人身自由8507天,被河北省公检法联合栽赃陷害冤枉致死。
一个在看守所羁押23年的人,不愿低头,却争不过命运的牢笼,死在了极具象征意义的2024年的最后一天。
之前听说这个案子,具体案情并不了解,只能网上搜信息。
原来这涉及到河北1995和2000年的两起灭门案,原某东2001年被刑拘,期间6次被判死刑,在看守所一呆就是8507天,不知有没有创纪录。
不难想象他经过了怎样的煎熬和无望,只是不知道他离世的那一刻,对这个世界是否还有一点儿留恋,是否还存有一丝幻想……
浏览网络上的消息,发现这可能真是个冤假错案,可是这么多次的审判,为何就是不能无罪结案?
看了旁听律师的笔录,发现至少有以下问题,需要司法机关认真面对:
1.1995年的原始侦查卷宗丢失,物证丢失。这里要解决至少两个问题。
一是卷宗是否真丢失?为何丢失?谁丢失?怎么追责?为什么23年过去了,原某东都死了,还没有看到谁来承担卷宗丢失的责任?
所有法律人都知道卷宗多么重要,只要丢失,就是天大的事儿。还在检察院的时候,我们常说的一句话是:人在卷在。如果卷宗丢了,至少饭碗也丢了。这个案子的卷宗呢?相关人员的责任呢?
如果不依法追究,怎能让人信服呢?
二是原始卷宗和物证丢失,就导致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从旁听记看,检方定罪的依据,主要被害家属的陈述和辨认,以及一个超级厉害的画家的画像,这些证据如果也能成为死刑案件定罪依据的话,还有什么案子是不能定的?证明标准是不是太低了。
2.这个案子涉及到刑讯逼供。什么时候,刑讯逼供才能退出历史舞台?
都说办案应该越来越文明了,暴力取证的情况,应该没有了。可现实真如此吗?
去听听那些从看守所和监狱走出来的人怎么说,去看看办案中心、指居点和留置场所的实际情况,为何嫌疑人会死在指居点?为何认罪认罚之后,却越来越多人申诉?为何?
3.既然司法机关认为原某东故意杀人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就如他所言,应该判死立执。
既然坦荡,认为判的公正,面对两个被灭的家庭,为何要判死缓?为何留他一命?逻辑不自洽啊。
原某东的家属表示会一直申诉下去。
不知会不会还需要另一个23年,如果正义来得太迟,就是非正义。因为谁的生命都不能重来,谁的生活都无法重回过往,谁的经历都没法凭空消失……
这个案子让我悲伤。
然后,又看到一些律师的年度总结,不像往年一样,对未来充满希望,而是有很多无奈和悲观,屈辱和愤懑,还有不甘和无法言说的痛苦。
是律师行业才这样,还是各个行业都有类似的疼痛?
没想到,2024的最后一天,会如此沉重。
再过一会儿,2025就来了。
仍然愿意相信,相信奋斗和拼搏,勇气和智慧,会给每一个不屈的灵魂以慰藉和奖赏,尽管它来的可能晚一点,难一点。
2025,我们来了,以更成熟、更坚韧、更豁达、更深沉的姿态,迎接新的一年,新的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