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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纠纷中律师维权效果甚佳

大律师网     2021-04-21

导读:遗产继承纠纷中律师维权效果甚佳北京专门处理离婚、继承、抚养著名蒋亚平律师(13910710282)认为,家庭财产

遗产继承纠纷中律师维权效果甚佳

北京专门处理离婚、继承、抚养著名蒋亚平律师(13910710282)认为,家庭财产继承关系到每个家庭的财富传承。涉及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最新颁布的《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依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北京专门处理离婚、继承、抚养著名蒋亚平律师(13910710282)认为,法定继承如何划分继承遗产比例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民法典》第1130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所谓“一般应当均等”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同时1130条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此处“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可以打官司,北京专门处理离婚、继承、抚养著名蒋亚平律师(13910710282)认为,遗产继承的方式主要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类,遗嘱继承由被继承人订立遗嘱,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来继承的,那么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可不可以打官司的,中国首部民法典对现行继承法关于遗产继承人的规定进行了完善。其中,新增的一条关于代位继承人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那么,这一规定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北京专门处理离婚、继承、抚养著名蒋亚平律师(13910710282)认为,遗产继承人有顺位为了正确理解新增的这条规定,首先要知道在中国法定遗产继承人制度中一直存在先后顺序的规定,并且民法典继承编并没有对这一顺序的规定进行更改。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个顺序是什么意思呢?其实就是说,在有配偶、子女、父母的时候,遗产由这些人继承,而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不能继承遗产;但是当配偶、子女、父母都没有的情况下,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作为遗产继承人。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也可以继承遗产新增规定在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兄弟姐妹已经去世的情况下,本该由兄弟姐妹继承的那份遗产,可以由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继承。这条规定适用的是以下这种情况:当一个人去世时没有配偶、没有子女、父母去世,兄弟姐妹也去世的早,这时如果兄弟姐妹有子女,也就是这个人有侄子、侄女、外甥或者外甥女,这些晚辈便可以拥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像前面提到的,只有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遗产才会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在有配偶、子女或者父母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的兄弟姐妹不能继承遗产,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也就没有代替继承的那份遗产了。因此,本次民法典并不是规定兄弟姐妹的子女要和子女一起分遗产,子女的遗产继承权也不会受此规定的影响。

北京专门处理离婚、继承、抚养著名蒋亚平律师(13910710282)认为,为何要扩大遗产继承人的范围民法典扩大遗产继承人范围是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体现。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没有遗产继承人的遗产会收归国有变成国家财产。所以扩大遗产继承人的范围可以尽可能让私有财产在老百姓手中保留下来,从而使人民群众的利益最大化。同时,这一规定不仅为家里的晚辈照顾关爱老人提供了动力,也加强了亲人间的联系,有助于培养尊老、养老、爱老的社会风尚,有助于建设和谐家庭、和谐社会。

民法典对遗嘱有什么新规定,怎样才算一份有效的遗嘱?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观念的改变,遗产分配已经由“身后事”变成“身前事”,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立遗嘱的重要性。为了减少遗嘱纠纷、稳定家庭关系,更好地保护订立遗嘱人的自由意愿,本次民法典继承编对遗嘱的形式以及多份遗嘱存在情况下遗嘱效力等有了新的规定。遗嘱不用手写了,录音、录像也可以成为遗嘱民法典新增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为有效遗嘱形式,便利了人们的生活,是适应科技进步的时代产物。打印遗嘱比手写遗嘱清晰、工整、便于阅读,但是由于不能辨认出是谁打印的文字,所以更容易作假。为了保证打印遗嘱的真实性,民法典规定,一份有效的打印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需要在每一页签名并写明年、月、日。新增录像遗嘱形式意味着人们甚至可以通过拍一段短视频作为遗嘱,对于一些行动不便的人来说非常方便。根据民法典规定,只要遗嘱人和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出现在录像中,并且说明年、月、日,这段视频便成立了一份有效的录像遗嘱。存在很多份遗嘱时,以哪个为准现行的继承法规定,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遗嘱,而民法典继承编中删除了相关规定。在民法典中规定的规则是,当存在多份遗嘱时,不论最后一份是否经过公证处公证,都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北京专门处理离婚、继承、抚养著名蒋亚平律师(13910710282)认为,民法典规定,因遗嘱继承遗产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符合条件的,法院会受理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处理方式】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遗嘱继承产生纠纷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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