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康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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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裸照”敲诈勒索,精神折磨,如何绝地反击?张康祥律师介入,恶魔终入法网!

大律师网     2025-07-18

导读:当“枕边人”变成噩梦制造者,隐私沦为勒索工具……她如何挣脱长达一年的精神摧残?温州刑事张康祥律师用法律

当“枕边人”变成噩梦制造者,隐私沦为勒索工具……她如何挣脱长达一年的精神摧残?温州刑事张康祥律师用法律武器斩断黑手!

01.

案例基本信息

刑事案件--

1、裁判时间:2021年x月x日

2、裁判机构:xx市公安局

3、代理律师:张康祥律师

4、律师事务所:浙江玉海律师事务所

5、检索主题词: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裸照、隐私、传播

02.

案例正文

证据实质性与充分性之争

[案件索引]

xx公(安)诉字[2021]xx号

[案情简介]

2019年10月份xx市,控告人吴美(化名)在朋友针灸推拿店里帮忙期间,与被控告人刘望(化名)认识,一开始被控告人就有目的性的接近控告人,请控告人吃饭,不停的给控告人发小红包,将控告人灌醉发生性关系并拍摄裸体视频。后以偷拍的控告人裸照为要挟,迫使控告人继续与其交往和配合拍性爱视频。被控告人私下复制控告人通讯录家人朋友的电话号码,在控告人将其拉黑后,被控告人就通过威胁、骚扰控告人家人朋友的手段来达到勒索控告人钱财的目的。从一开始的要求控告人双倍赔偿自己给的小红包、小礼物等(10000元),到后来的38888元,再到后来的要500000元。

2020年5月份,控告人实在受不了去xx派出所报了警。但警察说没有实质的证据,结果没有受理。被控告人的行为不仅使控告人遭受巨大的财产损失,更是造成控告人及家人严重的精神折磨。从2020年5月中旬受被控告人威胁折磨导致全身发麻晕倒后开始,控告人一直靠吃精神药物维持身体(有医院的门诊病历为证)。

听了控告人的遭遇,本律师深表震惊和气愤。为此,接受委托帮助依法收集相关证据后去xx市公安局受理大厅为控告人提起控告,后xx市公安局督促xx派出所立案受理。

03.

张康祥律师

控告意见

事件速览

1、2019年10月-12月:建立关系与初步威胁

2、2020年1月-2月:分手谈判与首次敲诈

3、2020年3月:非法拘禁与二次威胁

4、2020年4月-5月:多次威胁与暴力索财.5

2020年5月22日至今:长期骚扰与精神损害

控告意见书-详文

2019年10月份,控告人去xx市朋友针灸推拿店里帮忙。不久被控告人来店里做艾灸。双方加了微信,相互聊天,一起和朋友出去吃过4次夜宵,一个多月左右双方确立男女朋友关系,期间发生过三次性行为。控告人生日当天收到被控告人520元红包,后来经常主动给控告人发几百、几十元的红包。12月x日大家一起喝酒(被控告人隔天准备回老家),控告人被喝的不省人事,被控告人讲当晚双方有发生性行为,但是否有被拍视频、照片控告人毫不知情。在被控告人回老家之前,双方在控告人出租房发生性关系时,被控告人以回老家过年想念控告人为由,要求控告人配合拍段性爱视频让他带回去观看。一开始控告人不同意,被控告人就拿之前他擅自拍摄的控告人裸照来威胁,如果不配合就将之前的裸照发给控告人老公,连哄带威胁控告人配合了他的无理要求。

控告人2020年1月回老家,疫情期间一家人均在家里,被控告人经常要求视频通话,而且每次要聊几小时,半夜都不让控告人睡觉,控告人让他少聊一会儿,影响家人而且没有隐私,被控告人不仅不听,还和控告人吵架。控告人开始感觉被控告人有点讨厌,1月x日发660元红包控告人不收,被控告人还一定要控告人收。

慢慢的控告人感觉被控告人越来越不对劲,2月份控告人正式提出分手,被控告人说分手可以,但要求把红包和吃饭的钱还给他,控告人同意,算起来被控告人总共给了控告人2950元红包钱(有转账记录为证),但被控告人开口要一万,说要双倍赔偿。控告人不同意,被控告人就拿拍的视频威胁,要发给控告人老公,为了能够脱离被控告人的骚扰,花钱消灾,2月份控告人只好用借呗借一万出来,再用支付宝转给被控告人。但转账后第二天,被控告人依然电话微信骚扰,控告人只好将其拉黑。来黑后被控告人就去骚扰控告人朋友,控告人只好恢复与其聊天,一不顺心被控告人就拿视频来威胁控告人,半夜不给睡觉。

3月份,控告人跟朋友重新去了xx市,被控告人知道后又来纠缠控告人,不肯回去,前面五天,被控告人将控告人锁在房间里,不让控告人出去,甚至不让吃饭,被控告人自己却叫外卖喝酒,还不让控告人睡觉,精神折磨控告人。后几天控告人受不了折磨,只好答应陪他聊天和发生关系。在进行性行为的时候被控告人又放手机拍视频记录整个过程。

3月末控告人回到了xx市,被控告人又威胁,不联系就发视频给控告人家里人,控告人只好继续与其联系敷衍。期间控告人发过一次工作的状态,让被控告人发现工作地点后。被控告人又每天缠着控告人不让睡觉,4月末被控告人直接来到控告人工作的地方,在后门堵着控告人,拿视频威胁控告人。控告人只好跟他在附近宾馆开了房间(未发生关系),控告人精神抑郁身体不适去医院打针,5月末被控告人才回去xx市。回去后,被控告人继续用视频威胁,每天不让控告人睡觉,要陪他聊天,每天要随时发视频状态向他汇报。5月中旬,被控告人又来到xx市,一直跟着控告人到控告人租住的地方,双方开始吵架,控告人因为精神紧张抑郁手脚僵硬不舒服去人民医院,在医院晕厥过去(治疗记录)。医院回来,被控告人继续住在控告人租住的地方不肯回去,第二天5点多,被控告人开始要钱,说要把事情解决清楚。刚开始要50万,后来说10万,甚至掐着控告人的脖子要钱,控告人喘不过气来,就答应被控告人给个能承受的范围,被控告人提出最少38888元,掐着控告人的脖子要求查看银行卡信息,一定要拿到钱。控告人只好再次从借呗里面,借出来30000给他(有微信转账记录为证)。钱到手后,被控告人还是不愿意当天走,要求再陪一天(未发生关系),锁门待在出租房。第二天被控告人离开控告人住的地方住宾馆,但依然连续几天在控告人工作的地方堵着控告人,说控告人钱没给到位(有通话录音为证),说钱给到位就走,又拿视频发控告人父母家人来威胁。

5月20日,被控告人又说要给控告人买礼物,控告人不要,被控告人提出控告人收了他买的1780元的金项链他就马上回xx市,为了能让被控告人早点离开,控告人只好收了他买的项链。但被控告人依然是出尔反尔5月21日还是没走。

隔天,控告人就自己收拾东西,去了妹妹家躲避被控告人。被控告人就不断骚扰,信息电话乱打,控告人实在受不了晚上去xx派出所报了警。但警察说没有实质的证据,结果没有受理。

此后,控告人就彻底将被控告人拉入黑名单,被控告人就到处骚扰控告人亲戚朋友;甚至直接到控告人老家(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之后,被控告人去控告人娘家三次),骚扰控告人家人、邻居,散布控告人裸露的视频给邻居。控告人向当地公安报警反映之后,当地警察警告被控告人后,才未再骚扰控告人家人朋友,但是私下继续向控告人的朋友(双方女朋友关系期间被控告人私自复制了控告人通讯录家人朋友的电话)散布裸露视频来威胁控告人给钱。将控告人的隐私照片发布到抖音上,控告人向抖音公司举报后,被控告人依然换了新的抖音账号继续发(以上有微信和抖音截图为证)。直到今天被控告人依然不停的向控告人及家人朋友发表威胁视频和信息,侮辱诽谤控告人骗他钱,扬言要控告人全家死光光,并且说这几天要到控告人老家大街小巷张贴控告人的照片。

综上,被控告人一开始就有目的性的接近控告人,请控告人吃饭,不停的给控告人发小红包,以偷拍的控告人裸照为要挟,迫使控告人继续与其交往和配合拍性爱视频,私下复制控告人通讯录家人朋友的电话号码。控告人将被控告人拉黑后,被控告人就通过威胁、骚扰控告人的家人朋友来达到勒索控告人钱财的目的。从一开始的要求控告人双倍赔偿(10000元),到后来的38888元,再到后来的要500000、100000元、50000元。被控告人的行为不仅使控告人遭受巨大的财产损失,更是造成控告人及家人严重的精神疾病,从2020年5月15日受被控告人威胁折磨全身发麻晕倒后开始,控告人至今一直靠吃精神药物维持身体(有医院的门诊病历为证)。

综上所述,被控告人以勒索控告人钱财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控告人钱财的行为,手段极其恶劣,已经触犯《刑法》第274条的规定,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为维护控告人及其家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特向贵局提起控告,请贵局依法追究被控告人的刑事法律责任。

04.

代理结果解读

犯罪嫌疑人涉嫌寻衅滋事罪 被依法移送审查起诉

[代理结果]

犯罪嫌疑人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依法移送审查起诉。

[指控旨意]

xx市公安局认为根据犯罪嫌疑人刘望(化名)的供述和辩解、报案人吴美(化名)的陈述、证人证言、辨认笔录、接受证据清单、书证、视听资料、前科材料、身份证明等证据足以证明经依法侦查查明的如下事实:

2020年5月份,犯罪嫌疑人刘望在出租房内,以发送裸照和视频、限制自由等方式敲诈受害人吴美30000元,受害人吴美通过支付宝转账的方式被迫转账给刘望30000元。同年5月份至9月份,犯罪嫌疑人刘望将吴美的裸照和视频通过彩信、微信、抖音等软件发送给吴美的亲朋好友,并威胁吴美及其朋友,以此来敲诈吴美50000元,并严重干扰吴美及其朋友正常生活。

犯罪嫌疑人刘望到案后未能够认罪认罚,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涉嫌寻衅滋事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规定,故将此案移送xx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例评析]

被控告人刘望从一开始有目的的接触交往被控告人吴美开始,就拍摄、收集被控告人不堪的裸照、性爱视频,先是给于给予小恩小惠来累计自己花费的金额,然后尝试性以裸照和视频相威胁要求返还,诡计得逞后再进一步以同样的手段相威胁,看效果不佳,就升级到骚扰控告人家人,被公安机关仅以口头警告后,更是肆无忌惮的在抖音、微信、朋友圈发控告人的裸照,甚至还到控告人的住处围堵、“拘禁”控告人,不让控告人离开,折磨控告人。控告人因此报警,公安依然不予受理,为此控告人找到本律师。本律师收集整理好证据材料后直接向公安局提出控告,后公安局督促管辖派出所立案。公安机关立案受理后,经过近三个月的侦查,认定被控告人涉嫌涉嫌寻衅滋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规定提出控告,将此案移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抢夺罪、抢劫罪等罪的构成要件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

对一个不法行为所形成的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罪处罚。在行为所触犯的两个罪名的法定刑相同的情况下,应按照事实情节较重的犯罪论处,即有两个以上法定刑幅度,法定最高刑是指具体犯罪行为应当适用的法定刑幅度的最高刑。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均有两个法定幅度刑,寻衅滋事罪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敲诈勒索罪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应依照较重的寻衅滋事罪处罚,因此本案最终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责任。

05.

律师说

忍让非良策,铁证送牢房。

现在不法分子作案手段多样,稍有不慎就可能落入其事先设计好的陷阱。所以我们平时交友需谨慎,特别是在风花雪月的场所,鱼龙混杂,他们本性不佳,随时可能成为他们犯罪的对象。

要想避免成为他们案板上待宰的羔羊,首先,就要洁身自好,少去或不去这些风花雪月的场所,不要和陌生人随便交朋友,更不能轻易的和他们发生关系,还拍裸照和性爱视频;其次,在发现这些人以“裸照”等隐私相威胁的时候,要第一时间寻求公安、律师等法律工作人员的帮助,要坚决与其作斗争,不能让他有第二次的机会;最后,如果还是不能震慑到他,那就让他再疯狂一些,然后收集好证据送他去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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