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有关界定婚前婚后财产是分割的关键,特别是涉及到股票一些价值会变动的财产,就更加难界定,那么股票婚后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接下来
大律师网的小编将为大家整理祥细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股票婚后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的财产应当是其个人财产,婚前购买股票所用的钱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对于股票婚后增值部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1条的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收益应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5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股票的增值利益从
法律性质上来看,与孳息有着本质区别,所以股票的增值部分不应当被视为孳息。
股票的增值部分是否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的自然增值就要视具体情况区别对待:
如果是在婚前买入股票后一直未加操作管理而产生的股票增值,那么增值部分应当视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自然增值,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如果在买入股票后进行了积极地管理操作,或者以婚后财产追加投入的,应当视为投资所得收益,其增值部分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法》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须遵循的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
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
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不得滥用权利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4、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毁损、消耗、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以上就是大
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股票婚后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全部内容,在婚前买入股票后一直未加操作管理而产生的股票增值,增值部分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如果在买入股票后进行了积极地管理操作,或者以婚后财产追加投入的,增值部分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需解决更多法律方面的问题,请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编辑:小思)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
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