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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厦门廉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哪些人不能申请廉租房?

房屋租赁管理 2019-10-17    人已阅读
导读:廉租房是在新出台的国家房改政策中首次提出的一种概念。我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廉租房的来源主要是腾退的旧公房等。那么,2019年厦门廉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哪些人不能申请廉租房?下面跟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2019年厦门廉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1、申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1、申请人登陆官网在线申请;

  2、然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预约的区住建局提出申请;

  3、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初审;

  4、初审符合申请条件的,由区受理窗口出具《备案回执》,扫描并上传申请人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5、市主管部门按季度会同市规土委、民政、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批量核查有关条件;

  6、终审符合申请条件的,纳入轮候数据库;终审不合格的,由市主管部门驳回申请,出具《驳回申请通知书》;

  7、按季度更新并公布轮候册。

2019年哪些人不能申请廉租房?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二)离婚不足2年的;

  (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廉租房与公租房其实很像,但是在具体的优惠政策、补贴政策上面要求不一样。并且就申请廉租房的条件与申请公租房的条件要求,其实在不同的地区规定的也是有所差异。但千万要注意,就算申请到了廉租房或者公租房,其实也只是在一段时间能享有该房屋的使用权,而并非是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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