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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纠纷案例及注意事项

房屋租赁纠纷 2018-04-03    人已阅读
导读:房屋租赁纠纷是指有关房地产租赁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发生的纠葛和争执。房地产租赁是一种法律行为,是商品交换的特殊形式。出租人与承租人均可依法享受一定的权利,同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如果有哪一方未能享受合法权利或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就必然要发生房地产租赁纠纷。
  房屋租赁纠纷是指有关房地产租赁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发生的纠葛和争执。房地产租赁是一种法律行为,是商品交换的特殊形式。出租人与承租人均可依法享受一定的权利,同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如果有哪一方未能享受合法权利或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就必然要发生房地产租赁纠纷。

  房屋租赁纠纷案例

  史某租赁尹某门脸房一套,合同约定该房屋用于餐饮店,并约定了租金和付款期限等条款。合同签订后,承租人史某开始装修,遭到小区多名业主和物业公司的阻拦,说市政府有明确规定,小区的底商不可以经营餐饮店,会污染环境。史某随即向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咨询。市环保局告知,市政府确实有规定,说城镇建成区内按规划属于居民住宅的房屋不得改作或者租赁给他人用作能够产生噪声、振动、油烟、粉尘、异味的饮食、娱乐行业的经营活动用房。否则,办不了环评,也领不了营业执照。眼看经营无望,史某多次找到出租人尹某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合同款项,尹某拒绝。于是史某将尹某告上了法庭。

  法律解析:

  庭审中,出租人的代理人认为,市政府的规定太隐蔽,虽然颁布,但长期压在领导的办公桌底下,没有其他人知道,出租人根本不知道有此规定的存在。另外,如果合同要解除,承租人也有过错,承租人在租赁房屋前应当对相关的法律风险进行充分的考虑和咨询,不能在签合同前什么都不管,而等到出问题了,全把责任推到出租人身上。

  关于该合同解除的原因及产生的责任到底由谁来承担,到底是原告承担或是被告承担,或是双方按过错分担,不是某个人说了算,而是法律说了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6条规定明确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可见,在租赁期间保证出租物符合合同约定的用途,属于出租人的义务,而不属于承租人。以上两点代理意见,法庭当庭予以采纳。

  房屋租赁纠纷的注意事项

  1、租赁合同效力

  承租人在租赁房屋时要审查房屋产权证、如暂时还没有领产权证,则要审查有无规划许可证等,这些手续能证明你与出租人也就是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另外租赁合同一定要对租期、用途、装潢、租金支付等作出明确的约定。如果你问二房东转承租的,一定要征得房屋所有权人的书面同意,否则合同效力也会存在问题,出租方可能要求解除租赁合同。

  2、租赁合同主体

  签订租赁合同必须和有权处分的所有人签订,付款也是一样。如果你是承租人,在承租房屋时,必须与房屋所有权人签字,才能降低风险。

  3、付款也是一样

  我们大众对于主体意识有时十分模糊,有时跟父亲签了合同,但是钱却付给了儿子。所以付款一定要依据产权人、合同出租人来确定给付。

  4、租赁合同期限

  对于合同期限,一般情况下不大容易出问题,但是实务中我们遇到一种相对极端的案件,就是永久租赁。在租赁合同的条款表述上,一定要明确而具体,不要去用一些非法律的语言,以免产生争议。

  5、装潢等约定

  最高人民法院和江苏省高院对于装潢补偿的问题,都有相应的解释,承租人在对房屋进行装修时,最好要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签订合同当时对于装潢补偿,合同到期或者解除时,怎么处理有个明确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合同解除时要根据双方的过错来承担责任。

  6、对于欠付租金,能否留置承租人财产的问题

  留置什么意思呢?朴素点解释,就是你租我的房子,但是欠付租金,我能不能锁门扣留你在租赁房屋内的财产来偿还我的租金。这里的扣留在法律上就是留置。留置最好能在签订合同时作出约定,比如你欠付我租金,我留置你的财产后1个月内,你不付钱,则我可以要求法院采取拍卖后优先受偿等,就是说如果出租方在签租赁协议时,预判风险,认为我最担心的是收不到租金,那么在合同条款里我们建议加上留置条款,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无可否认,实践中经常发生一些房屋租赁纠纷,从而也就形成了不少案例。要想了解房屋租赁的相关知识,欢迎来专业的律师咨询网站-大律师网了解详情!

  (编辑:陈心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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