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在退房时要怎么退款?
公积金在退房时的退款流程一般如下:
1、向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贷款银行咨询具体的退房公积金退还政策和流程。
2、根据咨询结果,准备必要的材料,如退房合同、公积金贷款合同、身份证明、银行账户信息等。
3、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贷款银行,并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等待审核结果。
4、审核通过后,相关机构会将应退还的公积金款项打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相关条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可以贷款几次?
住房公积金可以贷款两次。一个家庭(含单身)只能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如果家庭其中一人和配偶无论婚前或婚后曾经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两人合计使用次数或一人使用次数已达到两次,则第三次贷款将不予受理。
【相关条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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