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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起诉离婚需要冷静期吗?

离婚诉讼材料 2022-06-22    人已阅读
导读: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话,起诉离婚时结束婚姻关系的一种方式,也就是我们常听说的打离婚官司,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都是需要向法院提交一些资料的。那么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起诉离婚需要冷静期吗?对于这些问题就由大律师网的小编来为大家讲解吧!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一)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二)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冷静期吗?

  起诉离婚是不需要冷静期的,协议离婚有一个月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法律知识点,如果还想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欢迎前往大律师网进行咨询,会有相关的律师为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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