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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调解后对方不执行怎么办?

民事诉讼调解 2018-06-28    人已阅读
导读:在实际的工作和生活中,总会发生一些纠纷,当这些纠纷无法协商解决时,可以通过调解和诉讼解决。法院在进行诉讼之前,一般会先进行调解,如果双方对调解达成一致的,就可以不用诉讼。那么,如果遇上民事诉讼调解后对方不执行怎么办?下面就请跟随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对相关内容进行详细了解!

  你现在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生效的民事调解书中确定的内容。

  1、向原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调节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和判决书一样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不履行调解书内容,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自愿合法的情况下签订的调解书,生效后不得起诉或上诉。

  2、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应当在调解书或判决书下达一年内申请执行。向法院递交申请书、找承办法官确认该调解书已经生效的材料、调解书原件、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情况、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3、具体什么时间能够执行,要看被执行人是否有财产。如果知道对方财产情况应向执行法官说明,执行期限一般为6个月。

  4、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相关法规: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民事诉讼调解后对方不执行怎么办的相关内容,遇到这种情况,你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生效的民事调解书中确定的内容。如果您对相关内容依旧存在疑问,欢迎上大律师网找专业律师咨询了解!


(编辑: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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