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父母的孩子能被收养吗?
有父母的孩子在生父母存在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特定条件下,是可以被收养的,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均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相应条件,并遵循法定程序办理收养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只有当其生父母存在特殊困难无力抚养时,这类孩子才符合被收养的条件。这里的“特殊困难”通常指的是生父母因疾病、残疾、经济困境或其他原因,无法为子女提供必要的生活和教育条件。无力抚养的判定会综合考虑生父母的经济状况、健康状况、家庭环境以及社会资源等因素。
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收养孩子要大于孩子多少岁?
收养孩子并不要求收养人必须大于孩子多少岁,而是要求收养人必须满足一定的年龄条件,并且与被收养人之间的年龄差距应合理,以确保收养关系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收养人应当年满三十周岁,这是收养人的基本法定条件之一。而对于被收养人的年龄,则通常是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但是,如果收养人为无配偶者并意欲收养异性子女,那么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的年龄差距应至少达到四十周岁以上,这是为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伦理问题。
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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