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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中申请人注销企业怎么办?法院强制执行公司没钱怎么办?

行政强制措施 2022-08-11    人已阅读
导读:如果劳动者与公司发生了劳动仲裁,而经过法律判决公司违反了劳动法,需要作出经济赔偿的时候,公司拒不赔偿,再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况下发现公司已经注销了,不禁让人担心赔偿要不回来了,这种情况该怎么办?现在就跟随大律师网的小编来一起往下看了解一番。

强制执行中申请人注销企业怎么办?

  强制执行中申请人注销企业的,可以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院强制执行公司没钱怎么办?

  法院强制执行公司没钱,法院会中止案件的执行。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中止的情形消失,法院恢复执行。被执行人确实无力偿还借款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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