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容失败该如何维权?
整容失败,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协商:优先与整容机构协商解决,特别是手术效果不理想,但未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况。
2、投诉:向工商部门投诉夸大宣传,或向卫生部门投诉超范围经营、违规开展手术等。
3、鉴定与仲裁:申请医疗鉴定,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及伤残程度,之后可以根据鉴定结果寻求法律仲裁。
4、诉讼:如果协商、投诉、仲裁均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整容机构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相关费用。
【相关条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整容失败是不是医疗事故?
整容失败不一定是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而整容失败可能只是未能达到预期的整容效果或遭遇了可预见的并发症,若整容手术的失败并非源于整形医院或医生违反了相关法律文件或行业标准,则不应归入医疗事故的范围。
【相关条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温馨提示】本回复仅作为一般情况的参考,若无法满足您的法律需求,请直接咨询律师以获取个性化的法律解决方案。我们承诺在5分钟内快速响应,以提高问题解决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