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遗嘱继承本身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有效期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只要遗嘱是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如自书遗嘱需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那么该遗嘱就一直有效,不会因时间推移而失效。
在涉及受遗赠的情况下,存在时间限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因遗嘱继承发生纠纷,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房产没有遗嘱怎么继承?
当房产没有遗嘱时,将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对于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但存在特殊情况,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在继承房产时,继承人需要办理相关的继承手续,如进行继承权公证或通过诉讼取得生效法律文书,然后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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