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登记的具体程序可以分为申请、审查及公告、登记三个步骤。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并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书和有关材料。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
没有生育能力 想收养一个别人的小孩 怎么
632443个人已经提交法律咨询,获得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