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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是什么意思?不动产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大律师网 2024-12-05
导读:不动产是指具有不可移动性、经济价值较高的财产,包括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律师费用的收取标准受到案件性质和标的额等因素的影响,委托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律师协商费用。在支付律师费时,委托人应当了解费用的具体用途和支付方式,并与律师事务所签订详细的委托合同。

不动产是什么意思?

  不动产是指依照其物理性质或法律规定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将严重损害其经济价值的财产。这类财产通常包括土地、建筑物、探矿权、采矿权等土地定着物,以及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人力添附于土地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不动产的典型代表有土地、房屋、桥梁、电视塔、地下排水设施,以及生长在土地上的树木、农作物等。不动产具有显著的不可移动性,即地理位置固定,这是其最本质的特征之一。

  不动产不仅是物质实体,还包括依托于物质实体上的权益。例如,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都是不动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动产登记开始后,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合二为一,统一登记到不动产权利证书上,实现了两证合一。

不动产是什么意思?不动产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不动产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不动产律师费用收取标准如下: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上下浮动幅度20%;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0.5%-6%实行分段累计收费,上下浮动幅度20%。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和查档费,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律师事务所需要预收异地办案差旅费的,应当向委托人提供费用概算,经协商一致,由双方签字确认。确需变更费用概算的,律师事务所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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