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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形有哪些?法定继承要公证吗?

2020-10-10 浏览:
导读: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会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那么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形有哪些?法定继承要公证吗?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形有哪些?

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形有哪些?法定继承要公证吗?

  1、被继承人生前未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虽订立遗赠扶养协议,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协议已失去法律效力的。

  2、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遗赠,或虽立遗嘱、遗赠,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所立遗嘱、遗赠无效或部分无效的。

  3、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4、遗嘱继承人放弃遗嘱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领遗赠的。

  5、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受遗赠人丧失遗赠受领权的。

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怎样的?

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形有哪些?法定继承要公证吗?

  适用法定继承时,依照下列规则分配遗产:

  1、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法》第10条)。

  2、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继承法》第13条)。

法定继承要公证吗?

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形有哪些?法定继承要公证吗?

  法定继承不一定要公证,公证不是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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