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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什么时候可以过户?

2023-05-10 浏览:
导读:如果女方有更大的现实需求或者在财产共同财产分割中得到了相应的补偿,那么房产也有可能归女方所有。关于“离婚房产什么时候可以过户?”的问题,下面大律网法务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离婚房产什么时候可以过户?

  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离婚后房产归属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的,无法简单地得出离婚房产归女方的结论。如果房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或者是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一起购买的,那么离婚后应当综合考虑婚姻财产共同财产、财产来源、现实需求等因素来判断房产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离婚房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要双方协商处理,就是遵循协商处理,意思自治原则。

  如果协商处理不了,法院判决的话,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婚后共同已还贷款和增值部分,产权方要给另一方补偿,就是遵循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公平补偿原则。

离婚房产什么时候可以过户?

夫妻离婚贷款房产分割有哪些问题?

  如无特别约定,婚后贷款购买的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平分。需要注意的是,婚后贷款购房,无论是个人支付还是夫妻双方共同支付,无论是一方偿还还是双方共同偿还,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离婚时贷款房子如何分割不存在争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离婚房产】 :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通过官网400电话进行咨询:400-6686-166,或者到大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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