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情况下,会属于公诉案件。特别是检察院会向法院提出公诉,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虽然,在法院判决后,行为人就需要去履行刑罚。但如果在法院判决之前,行为人有与受害人达成和解的,那么受到的处罚是可能会减轻的。因此,寻衅滋事罪与和解有关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寻衅滋事罪】: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正常情况,如果当事人寻衅滋事的行为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就会成立犯罪而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但如果出现了多次纠集他人进行寻衅滋事的,已经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那么就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甚至会并处罚金。因此,寻衅滋事罪会不会判拘役,还要结合实际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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