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提供有效的本人身份证资料,生育资料等到单位人事部门领取产假申请表。
2.按照单位产假申请表要求填写,并上交主管,经理等签名。
3.把产假申请,相关生育资料(准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上交人事部门核对并备案。
一般规定的情况下,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按道理来说,产假是不可以提前休的。如果经过医院检查鉴定没确定预产期提前,则可以凭借相关证明提前开始休产假,开始安胎待产。但是每个地区每个单位具体的规定不尽相同,还是要根据当地的情况来判断。
法律依据: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女职工产假、产假期间待遇以及适用范围等问题更为详细的解释:
1、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2、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相关规定,女职工休产假的条件是:企业职工只要有生育的事实存在,就可以享受产假。
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有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另外,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而且,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