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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如何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缓交案件受理费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大律师网 2021-03-24    人已阅读
导读:法院属于国家部分也是需要有资金维持运转的,对于起诉到法院的民事案件都是要按规定收取诉讼费的,当然对于确实有起诉的需要却家庭经济困难的群体,国家也有相应的司法救助,可以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大律师网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案件受理费”的相关内容,那么,民事案件如何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缓交案件受理费需要符合哪些条件?申请减交案件受理费需要符合哪些条件?申请免交案件受理费需要符合哪些条件?下面,一起阅读了解吧。

民事案件如何交纳案件受理费?

民事案件如何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缓交案件受理费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二项,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案件受理费: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2)(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3)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4)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5)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6)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7)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8)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案件受理费:

  (1)离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费一般收费2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纠纷案件受理费一般为3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受理费,每件收取80元。比如相邻关系纠纷等。

申请缓交案件受理费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民事案件如何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缓交案件受理费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第三条、第五条等规定,如果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缓交诉讼费用:(1)追索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的;

  (3)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3)当事人根据有关规定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4)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申请缓交诉讼费用经审查符合上述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决定立案之前作出准予缓交的决定。缓交期满后,当事人不交诉讼法费的按自动撤诉处理。

  例如:李某由于公司未支付工资产生了劳动争议,诉至法院并提出了缓交诉讼费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作出了准予缓交的决定,并限定其在缓交期10日后缴纳诉讼费。期满后,李某经法院督促仍未缴纳诉讼费,该案按自动撤诉处理。

申请减交案件受理费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民事案件如何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缓交案件受理费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如果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

  (1)当事人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2)当事人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生活困难的;

  (3)当事人为社会福利机构、敬老院、优抚医院、SOS儿童村、社会性救助站等社会公共福利单位的;

  (4)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例如:儿童福利院与某公司因装修合同产生纠纷,双方无法协商,故儿童福利院起诉至法院,并递交了减交案件受理费的申请书。由于儿童福利院是社会公共福利单位,属于法律规定减交诉讼费情形之一,故人民法院准许其减交诉讼费的申请。

  申请免交案件受理费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第三条等规定,

  如果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1)当事人是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的人;

  (2)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3)当事人是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4)当事人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5)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例如:80岁的李阿婆起诉其亲生儿子追索赡养费。由于李阿婆经济条件困难,无人赡养,在起诉时她一并提交了免交诉讼费的申请,人民法院考虑到李阿婆的实际情况,准许了其免交案件受理费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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