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自愿结为夫妻 本人上述声明完全真实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声明人: 监誓人: 年 月 日。
本人申请结婚登记,谨此声明:
本人姓名:
性别:
国籍 :
出生日期:年 月 日
民族 : 职业:
文化程度:
身份证件号:
常住户口所在地:
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
对方姓名:
性别:
国籍 :
出生日期:年 月 日
民族 :
职业:
文化程度:
身份证件号:
常住户口所在地:
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 。
本人与对方均无配偶。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了解对方的身体健康状况。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自愿结为夫妻。
本人上述声明完全真实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
声明人: 监誓人:
年 月 日
先打开手机,打开微信,点击搜索框。然后输入杭州民政,点击杭州民政。之后点击民政服务。然后点击婚姻预约。之后点击登记机构联系方式。然后可以看到民政局的电话号码,打电话进行预约即可。
(一)申报条件取消入赘条件限制,凡夫妻婚龄满3年(农迁农2年),一方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人户一致的,外地一方配偶可申请投靠在杭配偶。2014年12月31日之前已登记结婚的,婚龄不限。
(二)提交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在杭一方为申请人,夫妻双方签名);
2.申请人及迁移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产权证、直管公房租赁证、单位自管房产权证和租赁协议、公租房提供租赁协议和承诺书、集体土地提供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建房呈批表等;
5.房屋产权人和户主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同意落户证明格式:同意**等*人户口迁入,并允许落户至“按规定可以迁往其它可居住落户地址”为止。 签名(盖章) 年月日。);
6.其他需提供的资料。说明:市外农业户口人员与我市非农业户口人结婚即“农嫁居”的,迁移人按非农业户口落户。
(三)办理程序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